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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将自己的空闲房产出租做保障房吗?

海口晚报  2013-06-18 09:08

[摘要] 据海南省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消息,该中心决定通过长期租赁或收购方式增加保障房源。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中小户型商品房或二手房房源,以解决海口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据海南省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消息,该中心决定通过长期租赁或收购方式增加保障房源。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中小户型商品房或二手房房源,以解决海口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王贺清介绍,此次征集房屋须位于本市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单套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内(整栋房屋可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完善、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生活设施基本齐全的成套住宅;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凡符合以上条件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可自行向该中心申报。

据介绍,租赁或收购方式增加保障房源,在内地城市早已实施。将租赁、收购社会房源做廉租房、公租房,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保障对象的生活需求。社会房源要求在建成区内,就是因为这些房源所在位置配套相对成熟、交通便利、方便保障对象就医、就业、就学,而且可以尽快入住。而政府统建的保障房小区一般建设时间为2-3年,配套设施建完周期更长。租赁、收购社会房源,还有利于降低海口房屋空置率。对租房或卖房的业主来说,这也是一个好办法。

据了解,海口计划从四个方面增加保障房房源。新建保障房,包括政府统建和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商品住房小区里配建保障房,但这种方式开发商可能积极性不高;通过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的安置房配建;租赁、收购社会房源作为保障房用途。目前已有约400户房源进行登记,市住保中心对社会房源计划采取“能买则买,不能买则租”的原则,尽可能增加房源。租期拟每期3年,社会房源可选择按一期、二期的方式签合同出租。下一步,海口计划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购买和租赁程序,完善执行方案开始租赁和收购。通过多管齐下增加保障房房源储备,让保障对象有房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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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小区周边应设公交站点

近日,我省下发《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定(试行)》,明确保障性住房小区道路交通、供水供热、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的具体标准,要求对于设区市和开通城区内公交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周边应设置公共交通站点,以方便保障对象出行。

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是否完善,选址是关键。在这方面,《规定》要求,各地优先选择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齐全的地块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保障性住房小区人口规模,《规定》逐级明确了应配套建设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建筑指标和设置要求,要求各保障性住房小区不论规模大小,均应配建便民店,宜配建幼儿园、居民健身设施。此外,《规定》对文件发布前已建成或在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也作出明确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进行补建或扩建。

12年11月10日起,秦皇岛市对城市区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作出调整,新标准大大放宽了购买条件,将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调整后的申请条件无论从收入标准、年龄、户口或离异年限上都较原来的政策大为宽松,调整后的限价房申请条件为:(一)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且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取得本市城市区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离异家庭,离婚时间满1年以上;(二)家庭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的,或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的;(三)申请家庭成员3年(含3年)内没有住房交易记录;(四)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海港区范围内低于每人每月3000元、山海关区范围内低于每人每月2500元、北戴河区范围内低于每人每月33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家住海港区的于女士已离婚一年半,根据调整前的规定,离异人员离异须满3年以上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太好了!按照新规定,我现在就能申请了”,对离婚后一直苦于无房的于女士来说,规定年限的缩短无疑是个天大的喜讯。

此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也大大放宽:(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一年以上;(二)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或年满28周岁的单身人员(孤儿年满18周岁),离异人员离异须满1年以上;(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海港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674元、山海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361元、北戴河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846元);(四)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低于30平方米)。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本市将住房保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廉租房、公租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本次放宽申请条件,是市政府基于房源供应充足的现状,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做出的调整,旨在为更多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预计调整后,保障人群将扩大30%,将更多的“夹心层”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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