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日前,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12月17日新华社)
之前对于户籍制度改革,年年都提,但年年都不会谈时间表。如今,具体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公安部门终于不再避讳,且敢于直视户籍背后的福利不均,这的确是一种进步。认识到问题所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起点,也才是户籍改革的契机。就眼下来说,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确应“不看广告看疗效”。
不可否认,户籍制度改革,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很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李克强总理也说过,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没有触动利益的改革,显然算不上真正的改革。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这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这样的现状,意味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毕竟,我们不希望“回不去的故乡,融不入的城市”成为苍凉的都市表情。但很显然,如今的形势已经很迫切,如若等到2020年,这些夹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夹生层”,他们的福利问题、孩子的上学问题,都是无法绕开的现实问题。
因而,户籍改革有时间表是好事,但的确应缩短时间表,毕竟“七年太久”,应“只争朝夕”,如此,才能彰显户籍制度改革的决心,新型户籍制度才能尽快“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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