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内容,除了提出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外,就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房产税试点:扩还是不扩
虽然房地产税立法缓慢,但房产税试点会不会加快?
2013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发出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中金公司分析师宁静鞭认为,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就能掌握居民在不同城市拥有房屋的情况,为房产税的推出提供了条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对于多套房的非理性持有,改善楼市供求关系。
2013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此后,房产税多次传出扩围消息,但最终都是虚晃一枪。试点城市一个也没有增加。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3年11月19日发行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提出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五个方面内容,其中两个方面,一是要有利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一是尽可能不开征新税种。并提出要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房产税改革,要适当减轻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
如果在房地产税立法之前,继续推进房产税试点,CRIC研究中心将各大城市2008年以来的房价进行比较后预测说,江浙地区房价增长较快的二线城市,未来可能纳入试点范围。比如南京和杭州。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未来的房产税的扩围应该会采取上海、重庆模式进行扩围征收,也不排除第三套方案的可能性。通过不同模式的试点,无论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模式,还是上海的增量征收模式,经历几年的深度调整,房产税最终会回归到同一个征收水平,以起到对多套房的投资客在持有环节的税收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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